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承办登记管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直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二、工作人员
周丹林
陈伟超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37——61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