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9月29日至10月9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要求,从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了8家事业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12430922MB1A28952B |
益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张亮 |
益阳市康复南路38号 |
124309000908589662 |
益阳市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和安全播出中心 |
刘晓风 |
益阳市康富南路76号 |
12430900446884832F |
益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
熊有志 |
益阳市康富南路76号 |
124309004468854131 |
益阳市畜禽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场 |
杨学范 |
赫山区龙光桥镇全丰村 |
12430900446885085P |
益阳市农业示范场 |
吴振华 |
益阳市银城南路48号 |
12430900MB1E244027 |
益阳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
马腾飞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北路743号(天马大厦) |
124309004468886813 |
益阳市粮食质量检测站 |
汪淑姣 |
高新区江金社区海棠西路657号 |
12430900G01720639W |
益阳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
崔建国 |
益阳市海棠西路657号 |
二、抽查情况
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看,市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和安全播出中心、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市粮食质量检测站业务活动开展正常,积极履职,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变更登记、提交年度报告,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但在抽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明显问题与不足:
一是业务活动未正常开展。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责主业聚焦不够,履职不够到位;市畜禽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场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且目前无办公场所。
二是证书登载事项变更不及时。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市农业示范场未及时变更经费来源、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是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年度报告申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14天。
四是登记档案保管不善。市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和安全播出中心未找到设立登记档案和2014年年度报告档案;市畜禽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场缺失2020年前的登记档案;市粮食质量检测站缺失2015年前的登记档案;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前的档案除找到2013年的变更登记档案外,其他未找到。
五是证书悬挂不规范。市畜禽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场无处悬挂证书正本;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未悬挂证书正本。
三、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事业单位法人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15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地址:市政府大楼630办公室;联系电话:6183720)。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示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特重申如下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须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要求的法定时限内及时申办相关登记业务、提交年度报告书,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证章、登记档案管理,单独立卷归档,确保登记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3、举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督促依法履职,规范运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申办的登记业务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已撤机构待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管理,切实防止在机构改革、人员交替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引发纠纷。
益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