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证号 |
143090000033 |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益阳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
| 住 所 |
益阳市体育路1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蔡介夫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开办资金 (万元) |
19.8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3年,益阳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更名为益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益阳市农业机械研究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宗旨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负责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开展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具体工作如下: 一、承担益阳市科技技术局科技项目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成套设备和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此项目以现有的机动水稻插秧机为龙头,引进水稻盘育秧播种机和基质盘育秧法,结合破胸催芽设备和技术。配套相应的播种、清洗、消毒、摆盘和运秧机具,达到机插秧育秧全过程机械化。根据我市特点,将大通湖国清农机农民合作社作为载体,以现有的机动水稻插秧机为龙头,通过引进、改造、创新,完善新型水稻盘育秧播种机和基质盘育秧法。加上现有的农机农民合作社一条龙服务,农户可直接到机插秧育秧基地购买机插秧苗或由机手带秧机插,农户原来秧苗费用为975/hn2, 通过此项目的推广应用其秧苗费用为675/hm2,节约300元/hm2,加上节约的运秧、打秧和手工插秧的费用,可节约成本1275元/hm2,间接的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二、承担南县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任务。根据《2013年湖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原则。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于2013年11月28日在南县党校开班,于2013年12月11日全部结束,共举办1期2个培训班,累计培训农民工100人次。此次培训的重点是做好机插手专业合作社骨干和农机维修专业合作社骨干,通过培训增加了农民劳动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农民的创业技能,促进农民增收,造就一批带头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承担大通湖区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根据《2013大通湖区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文件精神。积极应对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客观要求,认真学习,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要求,立足当地,突显农机优势。培训于2013年9月21号开始于9月28号结束,共举办2期2个培训班,累计培训农民工200人次,重点作好农机操作与维修专业的培训。培训了一批拥有农业机械维修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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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检结果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