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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15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证号

143090000245

  单位名称

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住    所

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

郭立文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万元)

1

  (一)强化环境监管,切实抓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1、抓好重点行业及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一是重点抓了化工、造纸、苎麻等重点企业现场环境监察;二是加强对9家污水处理厂和87家国控污染源企业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抓好全市化工、水泥、制药、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污染行业及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关停取缔。 2、围绕污染减排工作主线,加大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一是研究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管理办法。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察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COD减排效能;二是组织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核查,强化环保设施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三是强化污染物减排督查。 3、加强高考和高中学业考试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

    (二)及时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耐心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受理工作。 二是认真细致地做好投诉信息受理工作。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

    (三)规范排污收费,确保“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全面、足额的征收原则,进一步强化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二是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通过认真复核企业申报材料,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缴费方面的情况,杜绝谎报、漏报、虚报现象;三是依法扩大征收面,积极扩展新的收费源,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粉尘等项目开征收费;四是加强对噪声、废气污染的排污收费工作,对噪声投诉经监测超标的,在整改未达标之前应征收排污费,同时对有废气排放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五是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稽查,强化内部监督。

    (四)开展“二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五)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了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检 三是高标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是对造纸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五是着力加强水泥行业专项整治。 六是开展涉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 七是扎实开展医药行业、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全面整治。

    (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八)深入推进环境监察能力和队伍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业务培训。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 三是认真推进环境监察能力达标建设。

 

年检结果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