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证号 |
143090000416 |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 |
| 住 所 |
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 |
| 法定代表人 |
肖彬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开办资金 (万元) |
2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3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两评”与“两示范”创建工作等重点,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发展,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市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1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68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65元,比上年增长22元。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7.4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15元,比上年增长16元。全市城乡低保月均救助水平首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五保供养。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2388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31856人,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400元/人;全市乡镇敬老院114所,村级五保之家95所,集中供养对象10532人,集中供养率24.8%,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4260元/年。全年共投入建设资金2730万元,完成了13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任务,新增床位754个。 (三)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0.09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合12.64万人次,资助参保8.7万人次,住院救助2.97万人次(五保对象0.84万),门诊救助4.69万人次,重特大疾病救助1.09万人次,累计支出7111万元。 (四)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边缘家庭2195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重点,全面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二)破解难点,顺利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三)创新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四)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 (五)夯实基础,整体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三、工作特点 (一)理顺体制机制,保障层面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健全了救助机构。三是保障了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完善审核审批程序。二是创新民主评议机制。三是强化备案制度。 (三)创新工作思路,救助效果上实现新突破。全市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措施,培育工作典型,促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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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检结果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