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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15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证号

143090000369

  单位名称

益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住    所

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法定代表人

胡跃飞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万元)

219

    一、强化保障,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突破了历史最高

    全年共实施各类项目187个,总建设规模25872.9公顷,总投资7.93亿元,新增耕地面积2323.3公顷,其中省以上投资项目37个(含12年环洞庭湖项目5个、省级集中连片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1个、省级开发项目4个、省级整治项目14个、省级及中央灾毁资金项目13个)、市级投资开发项目77个、整治项目73个。 全年共验收各类项目14批次88个,总面积16267.79公顷,总投资5.45亿元,新增耕地面积1766.42公顷,验收的省以上投资各类项目 9 个,其中2012年度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建设子项目5个;验收市级开发与新增费项目46个(含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模面积1243.48公顷,新增耕地742.80公顷,总投资6479.71万元;验收的省投资开发项目37个,涉及建设规模总面积393.6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93.23公顷,总投资1729.33万元。

    二、强化监管,整章建制,项目建设达到了管理最严

    (一)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考核制度。

    (二)加强了项目建设前期的管理力度。在立项工作中严格把好了“四关”:一是踏勘选址关,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前期的踏勘选址责任,明确现场踏勘人为项目选址的第一责任人,避免了项目选址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任行为。二是资料申报关。三是设计评审关。四是招投标监管关。严格执行“招投标”的各项规定,所有项目的测量、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都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今年我市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桃江县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及其他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已全面完成。通过采取“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招标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质量。至今全市没有出现因违反招投标行为的腐败案件和大的上访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干部,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三)加强了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工程质量有明显提高。 1、加强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今年以来,共计80多人次下到各区县(市)对项目区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8次,下发紧急通知12次,组织大规模检查3次,对项目经理约谈4次,通报批评22次,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23次,黄牌警告2次。特别是4月24日至4月27日组织有市政府督查室、各区县(市)中心主任、各项目区总监参加的“在建省以上投资项目巡回质量评比活动”,对各项目区的质量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此次质量评比活动在沅江召开现场会,现场评出了名次,使“后进”者看到了差距,看到了目标,使“先进”看到了成绩,鼓足了干劲,出现了“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氛围,从今年已通过省级验收的2012年度环湖项目反馈的信息来看,今年我市环湖项目的质量要明显好于去年,并得到了省级验收组的高度好评。 2、狠抓了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管理。3、狠抓了项目的验收管理 一是验收程序关。二是验收质量关。三是验收审核关。

    三、强化基础,廉洁自律,内部建设做到了控制最紧

    (一)以爱岗敬业为基准点,狠抓了岗位职责。

    (二)以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为着重点,狠抓了廉政建设。

    (三)以“支部建设”为切入点,狠抓思想教育。

    (四)以规范管理为坐标点,档案整理初步完善。

 

  年检结果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