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事证号 |
14309000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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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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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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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益阳市大桃北路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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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江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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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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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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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益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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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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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益阳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12月1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203件。具体来讲,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了“法援苍生、与您同行”专项服务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0件,指派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80件,为保证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作出了积极贡献。(二)开展了服务接待窗口整改活动。在接待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法援工作制度和服务内容、摆放服务指南等,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援务公开表。组织了专职律师接待咨询。“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配备了专职热线值班律师,加强了工作制度管理,热线运行情况一直反响良好。(三)履行了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控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质量监督等程序,法律援助办案实现零举报投诉。(四)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力度。全年共印发法律援助宣传海报8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约2万份,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当然,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刑事法律援助办理程序衔接不严,援助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办案补贴标准偏低,影响到援助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三是窗口法律援助服务配套设施未能有效改善,窗口规范化建设还有待改进。明年主要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二)积极落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联动机制。(三)继续加强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四)做好法律援助公共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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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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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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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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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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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惩 奖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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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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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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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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