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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2-05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事证号

143090000026

单位名称

益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市涉港澳同胞、华侨的婚姻登记、协助办理涉外、涉台湾同胞的各种登记手续、并提供婚姻系列服务。

住    所

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

曾艳

开办资金

1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66

14.05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按要求执行。

一是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创建工作认真开展。2013年4月省民政厅在全省婚姻登记工作会议中提出要争创全国A级婚姻登记机关,会后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南县为我市首家申报全国3A级的婚姻登记机关。2013年8月,召开婚姻登记等级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创建工作全面推展。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全面准确地把握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和全市专题会议精神要求,主动寻找差距,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硬件”、软件建设。尤其是南县婚姻登记机关克服困难,投入80多万元,通过市级申报,省厅初审,民政部复审,于今年年初获得了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2014年3月益阳新闻频道对我市婚姻登记工作“争创优秀婚姻登记机关 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我市于2015年1月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婚姻登记颁证员培训班,2014年12月初在南县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工作会议,对新进婚姻登记员与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进了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发放了〈湖南省婚姻登记员资格证〉,同时制定下发了《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对婚姻登记员仪容、举止、服饰、语言、岗位责任、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严格依法行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笑脸相迎、温馨问候、周到服务,对行动不便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绿色通道”,对来人来电咨询耐心解答,使窗口单位的服务作风得到了改善,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是全市婚姻登记行政执法及清理搭车收费工作不断加强。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民函[2014]17号)文件及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收费工作,我局把整顿婚姻登记乱收费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局成立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月份各区县(市)民政局对婚姻登记乱收费行为开展全面排查,4月底市局组织检查组对区县(市)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主要对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强制收取照相费等问题进行督查,经自查、检查,全市7个婚姻登记处都能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收费,办理婚姻登记每对收取9元证书工本费,并开具湖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在婚姻登记处候登大厅,各机关对婚姻登记办事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婚姻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性质及收费依据,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都进行了全面公开,有效的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对于有偿婚姻服务项目,婚姻登记中心都严格执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存在强行服务收费。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