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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18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事证号

143090000250 

单位名称

益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市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投放和管理工作。

住    所

益阳市鹿角园路

法定代表人

张胜益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物价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益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1、2014年,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及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依靠各有关单位的通力协作,切实加大征收力度,强化征收管理,市本级(1月?12月10日)征收入库价格调节基金3026.64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00万元全年征收目标任务。市本级投放使用价格调节基金2098.62万元,其中: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的资金1223万元,扶持菜篮子资金占当年征收额的40.41%,超额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不低于30%工作任务。同时,争取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投放我市4001.5万元,为政府调控市场,扶持低收入群众,保障菜篮子供应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在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上,我们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基金投放力度,今年市本级累计投放价格调节基金2098.62万元。如为应对物价上涨,今年春节前共投放808.31万元扶持低收入群众,中心城区(含大通湖区)53887名低保户人均补贴150元,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媒体的高度评价;投放67.31万元用于穆斯林群众的肉食补贴。投放1223万元用于扶持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其中用于蔬菜生产流通的金额达1065万元,占今年实际征收额的35.1%。同时,注重加强对投放资金项目的跟踪检查,与省、市重点扶持项目单位签订了项目协议书,确保投放资金使用到位,发挥了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困难群众、调控市场、保证菜篮子供应的积极作用。 3、在去年中心城区开展农超对接和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加强与市委农村部、市蔬菜局等单位的衔接,与两区物价部门一道加强对风顺、甘溪、鲜惠多、华鑫菜业、赫山银桥、金太阳等蔬菜基地或商业连锁经销企业的指导与联系,切实抓好农超对接和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平价直销区)建设,每月不定时对所有农产品直销店执行平价直销政策进行巡查。据了解,目前全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达到73家,其中心城区已建成50家农产品平价直销店(资阳区12家,赫山区38家)。经调查测算,目前,直销店销售的蔬菜价格低于市场均价10%以上,鲜猪肉价格低1元/左右,让众多市民吃上平价菜,发挥保供稳价的示范带头作用。 4、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湘价传电〔2014〕19号)精神,我们以益价传电〔2014〕10号文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主动与财政、民政部门衔接,落实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方案。临时价格补贴由财政低保专户拨到邮政专户,发放到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个人账户,据悉共发放3369万临时价格补贴,全市33.69万人受益,人均100元,在益阳日报上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