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事证号 |
143090000062 |
||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益阳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和安置工作。 |
|||
| 住 所 |
益阳市重塘冲巷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胡春华 |
|||
| 开办资金 |
1006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
| 举办单位 |
益阳市民政局 |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756.69 |
1005.94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4 |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
已按照规定执行。 |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强化了救助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今年特别加强了对办公秩序的规范和检查,严格上下班制度,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接待窗口积极开展创示范窗口、示范岗活动,做到友善、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按政策耐心解读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通过行为规范,使干职工素质得到了加强,单位好的形象得到树立。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我们坚持每天上街巡查1-2次,每周夜间上街巡查2-3次。全年救助各类流浪人员 652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98人、危重病人7人、精神病人3196人次、痴呆傻 286人次,临时安置 12人(站内1人),上街劝导救助526人次、出动车辆400多台次。物质发放,棉被216床、衣物800多套、食品等各类物质折价约20万元,全年救助率达100%。 2、加强了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发生。全年下乡救助13次,救助困难未成年人316人次,使12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3、认真抓好了安全工作。一是加强了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值班 ,节假日双人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了对“跑站”人员的辩别、教育和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监控系统。四是对工作人员的接待行为和突发情况的处置进行了培训。五是购买了部分医药用器具。对身体不适的求助人员可进行简单的问诊,对救助宿舍做到定时消毒。六是对求助人员饮食进行了较为严格的检查把关,防止食物中毒。七是制定了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