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事证号 |
14309000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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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益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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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进行社区服务指导和联络;开展面向老龄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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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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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李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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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
1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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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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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益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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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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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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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52 |
17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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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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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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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我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发展创新”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孤残儿童工作重心,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保证了学习效果,很多同志结合工作实践,写出了阶段小结和心得体会,干职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明显提高,爱岗敬业精神得到明显加强。“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二、认真做好保育寄养工作。首先是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了保育员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保育科和保育员工作职责,并认真督查落实;再次是加强医疗保健工作,重点是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计划免疫做到一针不少,婴幼儿发病率、住院率明显下降,没有发生一次医疗、保育和安全方面的差错和责任事故。全年新入院儿童体检2人,书写儿童成长报告2份。脑瘫儿童中有康复价值的3名残疾儿童开展了康复训练,康复有效率达到70%以上,康复参与率100%。为了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我中心继续维持了寄养家庭模式,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慎重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城郊家庭作为寄养基地,寄养之后,坚持每周上门探访一次,定期体检,送医送药上门,并做到每次有记录、每月有总结、每季有一次儿童成长报告,确保寄养的孩子得到了较好的照料,健康的成长。三、收养安置规范合法。 一年来,我们依法接收了辖区内弃婴、残孤儿童2人,每个婴幼儿都建立了完备的档案资料。全年共依法安置了2名孩子(其中台湾1人,美国1人)。在收养安置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把弃婴来源关,做到了手续完备、材料真实、服务热情。受到了收养中心和收养家庭好评。全年接待国外收养家庭回访共3次,在涉外接待中严守外事纪律,做到既热情接待又内外有别。四、严格规范内部制度管理。财务上我中心坚持按章办事,汇审联签,按章合理使用每笔资金,做到了无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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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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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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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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