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事证号 |
1430900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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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益阳市预算审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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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原则、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复核和汇总工作,会同相关科室搞好综合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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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益阳市梓山西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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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曹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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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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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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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益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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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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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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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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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称 |
益阳市预算审核中心 |
从业人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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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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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市预算审核中心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明确预算编制原则。一是突出重点。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突出保人员经费、保运转;降低一般性支出标准;项目预算突出保民生,促发展。 二、全口径统编。将部门的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外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重点项目支出与单位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批、同步批复;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细化项目支出;为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奠定基础。 二、完善基本支出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各项政策。一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医疗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基本工资按人社局核定工资数按单位性质据实安排,基本医疗保险分单位性质按工资总额的6%安排,公积金分单位性质按工资总额的12%安排,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80%安排,差额单位绩效工资按30%安排,自收自支单位不安排。二是适当压减公务费支出,市直单位公务费较上年下降5%,从上年的6000元/人降到5700元/人,公检法单位公务费较上年下降5%,从上年的7500元/人下降到7125元/人。三是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除上级政策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及会议纪要明确外原则上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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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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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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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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