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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20 16:29:38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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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事项;负责跨区县(市)违法案件与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国家局和省局指定管辖、直接交办的具体案件查处;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市本级投诉举报平台涉嫌违法的投诉举报事项处置。

   

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56

法定代表人

吴新跃

开办资金

60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0

600

网上名称

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5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0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2020年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综合执法支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通过真抓实干,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是学习培训工作有成效。全年选派14人次参加了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获得了3张专利行政执法证书;组织支队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5次;学法考法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习、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任务。在省局相关处室、市局相关科室的大力指导下,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提升自我。 二是案件初审工作有成效。支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案件线索、立案、结案登记台账,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对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初审和集体讨论。 三是案件办理工作有成效。坚决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全年共立案56件。荣获湖南省药品稽查执法典型案例1个、优秀案卷1个、稽查能手1名。开展了3·15消费维权执法行动,参与食品、药品、盐业、产品质量、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19项。 四是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有成效。积极对接投诉举报科、12315平台,完善了投诉举报登记、处理、分流、督办、反馈示范文书的制作,规范、统一了支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程序,梳理了支队(市级)受理投诉举报清单,协同各大队依据市级权限办理的134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定了市局管辖的投诉举报清单,并完成与市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对接。全年共收到市局转交的各类投诉举报124件,全部严格按照《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制度》完成了登记,处置、办结投诉举报124件,基本做到了接诉即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支队集体观看3.15晚会及晚会期间的值勤值守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