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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20 09:55:47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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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00G01720321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洞庭湖区堤防、蓄洪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益阳市梓山西路173

法定代表人

詹万春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水利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益阳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登记条例及细则执行,2020年未申办变更登记事项。

2020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1、积极配合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做好“九小垸”、“十小垸”围堤加固工程等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配合和服务工作。 “九小垸”、“十小垸”项目已全面完成,并按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的要求全部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和大部分项目合同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2、督促沅江市、南县推进“三大垸”蓄洪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和共双茶分洪闸工程建设。 3、认真开展了堤防管理活动评比工作。全年共组织各相关区县(市)开展了2次堤防管理评比活动,堤防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4、扎实推进“三峡后续”项目建设。 5、努力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6、督促大通湖区推进“大通湖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已验收销号。 7、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四水干流、洞庭湖区重点垸、蓄洪垸和一般垸堤防均未发生溃决,未发生人员伤亡现象。所有项目建设全年无安全事故。 8、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资料和工作总结;按时办理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办结各类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至本科室(站)的相关工作。积极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行为,无违规休假现象,无行政违规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