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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20 10:53:00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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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00446888622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益阳市船舶检验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行政许可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管航道的管养;负责辖区内船舶(渔船)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以及技术鉴定、公正检验;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协助拟定全市港口、航道水运发展规划。

   

益阳市金山南路299

法定代表人

李文斌

开办资金

197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08.09

1498.92

网上名称

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执行。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新形势下水运发展的严峻挑战等复杂局面,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在省水运事务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水运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为进一步构建绿色水运奠定坚实基础,也在逆境中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水上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一是协调开展水上安全执法检查。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大队支开展水上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停渡公告共停航封渡10个渡口,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1处,涉水工程安全检查12次,协助事故船舶脱险2艘次,处理一般性船舶事故18起;出动海巡艇236艘次,人员916人次,组织参与防汛应急演练1次;发布预警短信8610条。派出8名同志常驻毛角口检查站,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联合开展资水洪道毛角口至明山寺段VI航道及资江干线通航安全联合整治行动。牵头召开2020年资江明朗水域地方航道采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采砂区域安全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多项安全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隐患清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月”、脱管船舶、涉海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对长期无人看管值守的“三无”船、趸船、冲锋舟、芦苇船和破旧渔船2900余艘进行了上岸拆解,设立了12处汛期停泊水域。梳理摸排脱管船舶530艘,约谈公司负责人11次。督促公司劝返、定期查询船舶经营状态,成效凸显。结合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910月份组织对市区水域所有停靠船舶进行了逐一排查,建立台帐。清理排查出证照过期、“三无”船舶和趸船共47艘。全市禁捕退捕共摸排各类船舶 7986艘 ,截止11月底全市共拆解“三无”船等各类船舶3408艘累计出动海巡艇23417艘次、人员87132人次、海事车11156车次,检查船舶44056艘次,整改安全隐患1798起。三是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党员先锋突击队”,全面摸排掌握情况。全市停航停渡245处,水运企业停止营业26家。出动值守人员103人,值守时长1500余小时。派驻3名优秀党员干部分别进驻水运企业,主动服务,有序推动了企业的复工复产。全市货运企业、客运企业、客运码头、港口码头无一例病例发生和传播。申报获得省对我市水运行业疫情防控解困补助资金100万,并制定方案拨付到各企业。 (二)水运行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船舶船员管理。2020年审核船舶登记类业务713件,船舶登记114艘,146164总吨,在册船舶2317艘,1060937总吨。抵押权登记329艘次,抵押贷款3.85亿元,促进了水运市场发展。截止11月共举办了10期船员基础安全培训班,培训了各类船员406人。配合完成8期基本安全考试。二是船检工作规范提升。重新讨论制定了《货船转入制度》,明确了船舶转入工作流程。正式全面启用船舶电子审图,完善了电子审图工作过程控制,规范了船舶电子审图工作流程;利用网络通讯手段,验船师与设计者直接沟通审图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建造检验管理,规范船舶建造检验发证和船舶建造检验档案管理,对船舶证书制作及归档材料提出明确要求。截止12月,共完成船舶建造检验发证168艘次、81505总吨、58517千瓦、115962载货吨;完成营运检验共1158艘次、986927总吨、436382千瓦、1122553载重吨,其中转出船舶38艘,转入船舶30艘;完成设计图纸审查127套;完成船用产品检验2413套。加大了辖区内21艘危险化学品船、油船和加油船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三是水运市场发展态势平稳。全市预计完成货运量1651.01万吨,货物周转量502481.62万吨公里,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9.35%30.36%;港口吞吐量770万吨,同比增长70.16%。完成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19个,完成投资523.75万元。完成水运建设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12530万元,其中:清水潭千吨级码头12500万元,南茅运河航运建设工程3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2000万元的104.4%。协调组织开展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2545处,年度投资1155万元,100%完成年度计划。协调推进益阳港总体规划(修编)、沅江港、南县港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强化地方航道保安保畅。地方航道设标79座,其中安化、桃江饮用取水口专用标18座、资水安化柘溪库区16座、资水桃江资江二桥8座、资水洪道航道毛角口至明朗航段37座,完成航标维护工作量31755座天,航标维护正常率达到98%以上。指导益阳江河航务公司制作并设置了资水洪道航道的助航标志37座。 (三)加强水运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摸底认定“一湖四水”非法码头渡口817处航拍点。按规范提升类和取缔类编制完成货运码头、砂石码头(堆场)、渡口专项整治台账,通过了省“一湖四水”非法码头渡口整治办组织的专家评审。推进我市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雨污水作业污水收集、船舶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强化港口经营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港口经营人的污染防治能力。二是解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4处港口污染物收集点建设完成、收集与转运协议签订,共免费接收转运处置船舶垃圾6404艘次34.81吨,船舶油污水119艘次29.6吨,船舶生活污水133艘次,17.19吨,每月上报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及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情况等报表13份。参加和组织开展资水及洞庭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南县茅草街接收站、益阳甘溪港接收站运转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运转机制的有效运行。三是对辖区船舶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共出动海巡艇160余艘次,检查人员890余人次,检查运输船舶490艘次,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整治。 (四)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系统内全力推广“学习强国”使用工作。二是抓好各项党建制度的落实。按照规定召开了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党委委员分别深入各自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帮助基层联系实际,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对系统内的党员开展了细致深入的思想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始终不动摇。从不搞一言堂,坚持发扬民主作风,营造集体商量氛围。协助了市航运公司党建工作,顺利完成了市直机关工委对该公司党建工作的监察,为该公司党委顺利摘除软弱涣散党组织帽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综合治理有突破。 一是化解企业主要矛盾。妥善处理了水运特困企业历史遗留、拆迁维稳工作,未发生赴省进京非访事件。二是及时有效处理市民、船户反映问题的反馈处理。截止目前共处理17份市长热线办结率100%,市政府、市交通局转办信访件13份,市信访局组织协调签订停访息诉协议1件,有单位牵头组织协调签订停访息诉协议1件,完成省委第十巡视组第四批信访移交清单5件。三是顺利完成抓好资江风貌带的拆迁。采取“5+2”、“白加黑”,模式,克服困难,冒酷热、攻难关,完成拆迁工作737户,推进计划任务的95.8%。四是精准扶贫。每月按时走访贫困户,征集微心愿、发放交通补贴、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授人以渔”,目前我中心12户扶贫对象全部脱贫。五是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量入为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经费支出,2020年压缩三公经费10%,完成全年死亡抚恤和增人增资申请,共计89.24万元。完成了2019年综合治理优秀单位资金申报、发放工作,共计88.79万元,荣获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先进单位”和市人民政府“全市税控联管先进单位”。接收市交通运输局拨付洞庭湖防污治理(含船舶建造配套资金)35.30万元。因机构改革,原益阳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分局于202011日撤销,成立了益阳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分局资产清算小组,对原直属分局桥南办公楼固定家具等固定资产资产进行了资产清查,并分类粘贴清查标签,拟对报废资产进行资产处置。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市水运发展呈现稳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与转变水路运输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与各县(市)水运工作沟通不畅。按照交通改革的部署,各县(市)水运事务中心人、财、物管辖权与我中心无关,经常出现布置的工作无人完成,需要的材料无法收集。现实中各项工作落实困难重重。 二是代行执法权名不正言不顺。交通体制改革后,行政权和执法权已分离,但是由于执法权分属不清楚,目前我中心成立市区水上监管大队代行执法权,无明确文件规定,导致很多时候出现一些无权管理的现象。 三是综合交通网络有待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结构不尽合理,水运资源仍未得到有效开发,水运与公路、铁路立体化交通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实现综合运输的效率优化,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四是造船业竞争力有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水路运输能力和船舶建造能力过剩,船厂数量骤减,从31家锐减到21家。船厂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低和高端产能不足问题凸显。 五是水运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没有形成,公众出行的智能化服务水平较低,缺乏公益服务与市场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水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 六是地方航道养护管理有待加强。地方航道碍航严重,资水干线桃江至安化航段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未经整治。湖区航道多年未整治疏浚,水毁淤塞严重,地方航道养护经费严重不足,资水航道维护尺度与通行船舶吃水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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