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0MB1B31335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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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益阳市大通湖生态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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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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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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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大通湖生态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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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大通湖区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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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沙堡洲村红旗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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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龚胜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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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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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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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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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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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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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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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益阳市大通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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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无变更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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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开展了水质常规监测,对大通湖国控断面、大通湖辖区内水域功能区、湖体、入湖排口、七河两湖、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于每月或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分析。目前大通湖水质稳中向好,水质总体评价达Ⅳ类。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我站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区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工作,并按时完成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数据上报。3.对大通湖千吨万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及农村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于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分析,并按时完成了农村生态业务系统的数据上报。 4.我站积极配合环境执法大队开展了执法监测,对区域内重点源企业进行了采样、分析,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 5.为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我站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辖区内2021年实施强制性生产审核企业圆满通过了审核。6.完成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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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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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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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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