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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2 09:09:21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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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建立市级河湖档案管理体系;协助局河长制工作科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参与水生态文明和环保问题整改及河湖管理的相关工作。

   

益阳市梓山西路173

法定代表人

习业岗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水利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益阳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登记条例及细则执行,2021年未变更登记事项。

(一)强基固本,基础工作打开新局面。一是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抓推进。二是建章立制,勤督严查促落实。三是深化举措,压实责任强监管。四是创新推动,深入基层求实效。 (二)多措并举,问题整改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破解新时期河湖水域管理上的重点难点为目标,着力督促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 (三)齐抓共管,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形成新合力。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扎实推进,保持河湖“清四乱”高压态势,将河湖“清四乱”向规模以下河湖延伸,实现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全覆盖。坚持“一月一调度”,关键时期“一周一调度”。 (四)专项治理,落实总河长令上升新高度。自省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的决定》下达以来,我市紧紧围绕“退养、截污、疏浚、增绿、活水”十字方针,扎实推进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在大通湖流域打响了截污、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型养殖退出、清淤清废、禁航禁捕和生态修复等七大攻坚战,持续加大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力度。 (五)紧扣重点,“一河(湖)一策”和健康河湖评价取得新成效。一方面是启动新一轮“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是开展健康河湖评价试点工作。 (六)精准施策,河湖生态展现新面貌。为把河湖变成美丽风景线,按照市第1号总河长令,持续开展河湖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群众河湖保洁意识,提升全市河湖保洁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全市河湖保洁目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