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0MB028797X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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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益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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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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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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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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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水利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查处跨区县(市)河湖保护、河湖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岸线与堤防保护等方面涉水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涉河湖跨部门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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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益阳市梓山西路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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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符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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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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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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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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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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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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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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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益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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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登记条例及细则执行,2021年未申办变更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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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水行政执法工作 1.常态化执法巡查。以每月一次的频次,对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资阳区明朗采区、赫山区徐家坝哑河采区、安化县支流采区等重要水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历次巡查均对采区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疏漏进行提示提醒,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现场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对采区安全生产工作着重强调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杜绝违规采砂漏洞、维护采区正常秩序。同时,就采区面临的困难与周边市州(区县)及外省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协调处理。 2.行政处罚立案。全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宗,一是某某公司侵占填埋河道及水土保持问题案,二是徐某某擅自占用资江岸线经营转运河道砂石案。共计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万元。 3.联合执法巡查。(1)部门联合。9月16日,就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现报告的谢林港镇石马山河水体污染变色问题,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赴现场联合调查,经沿河上溯污染源头,发现系益阳市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私设暗管非法排放洗砂废水所致。根据部门职责,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2)区域联合。3月,与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如期开展两市边界水域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查;5月,会同南县水利局、湿地局、公安局、环保分局、海事局、厂窖镇政府有关人员,与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及安乡县水利、海事部门紧密配合,对在两市边界水域淞澧洪道肖家湾段天星洲湿地保护区内擅自作业的一艘碎石工程船依法进行检查驱离,消除了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隐患,确保了淞澧洪道汛期行洪安全。 (二)扫黑除恶工作 我市河道非法采砂、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清“四乱”等水利行业重要领域均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辖区水域内未发现隐性非法采砂行为;未收到“三书一函”整改要求,无上级交办(督办)问题线索。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2021年共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办结7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义务人均已履行赔偿义务,共计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资金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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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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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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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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