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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救助管理站)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06 09:26:56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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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益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和安置工作。

   

益阳市重塘冲巷8

法定代表人

夏志忠

开办资金

82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5

704

网上名称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于202124日申办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王征变更为夏志忠。202124日申办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1267万元变更为824万元。

一年来,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在劝导工作中,工作人员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场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所需物品药品等,防止因天气状况出现人员生病、死亡等情况。 据统计,2021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5983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983人次给予了救助。其中精神病人3785人次、智力残疾613人次,身体残疾32人次,临时安置79人次,出动车辆700多台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48人次,救助率达100%,救助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事故,全年出差共计19次,其中市内9次,市外10次。顺利完成“6·19开放日活动”“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圆满完成了2021年救助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1325日至2026325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