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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06 14:56:15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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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对全市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区县(市)统计执法检查的业务指导。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朝阳街道梓山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楼

法定代表人

欧阳仕达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统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2022年4月对法定代表人申请了变更登记。

2022年,益阳统计法治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为全市统计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益阳统计法治建设再上台阶。 一、加大统计法治工作力度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多次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务会以及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市统计机构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统计法治工作人员参加湖南省统计执法骨干视频培训课,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提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合法性、规范性。2月24日,市委书记瞿海主持召开市委常委2022年第9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监督意见》。7月8日,陈竞主持召开市政府2022年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市统计局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二)健全制度机制,推动依法治统。1月6日,市巡察办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工作协作的办法》(益巡办〔2022〕1号),建立市统计局与市委巡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把统计监督纳入巡察内容,全市统计系统共28人纳入了市委巡察人才库。3月30日,市统计局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益统〔2022〕4号),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7月13日,市统计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益统〔2022〕11号),推进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8月5日,市统计局、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工作办法》(益统〔2022〕14号),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8月15日,市统计局制定印发《益阳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益统〔2022〕15号),进一步加强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统计局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制定《益阳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益统〔2022〕9号),并通过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于7月12日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益机1434号)。瞄准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并结合“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不收手不收敛”等工作,到各区县(市)统计部门开展贯彻落实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层层抓落实,条条改到位。 (四)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1月26日,市统计局制定印发《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公布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二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贯彻落实统计普法进入党委、政府领导层和党校课程。9月14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到市委党校作了题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专题讲座,市委党校处干班、科干班、中青班全体学员共160余人参加讲座。10月28日,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支队队长欧阳仕达到南县县委党校为科干班和中青班百余名学员进行统计法专题授课。三是坚持落实学法考法制度,每年完成规定学时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并统一参加学法考试,确保参加考试率、考试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年内接受了省、市、县分别组织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践。五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六是认真组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开展统计咨询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介绍统计职能职责,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认识。 (五)大力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执法工作。1月5日,经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市统计局印发《益阳市开展统计集中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益统〔2022〕1号),安排部署全市年度统计执法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止10月底,全市共完成统计执法检查136家单位,其中市本级完成45家。贯彻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局、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参与国家局统计执法检查1人次,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3人次。四是加强以练代训、以老带新。组织各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协助各区县(市)统计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指导区县(市)检查人员执法业务,切实提升统计人员执法检查能力水平。 二、全面履行统计依法行政职能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要求,我局明确了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及时对我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审批事项各项内容按时按规定进行管理更新,内容包括承诺时间,审批流程中的受理、承办、审查、决定、办结出文等工作程序的具体审批人员和审批时限,及时处理平台咨询。 (二)大力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健全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废、改、立”情况,及时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发布公示。同时,我局进一步厘清我局各项行政权责,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我局全面深化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和创新统计监管。认真组织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一是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二是建成本区域的统计执法人员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统计执法人员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建立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并及时在网站平台进行抽取操作。三是执法检查结果全面公开公示。执法检查任务完成后立即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予以录入结果和进行公示。 三、完善统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切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我局建立健全统计法治体制机制。一是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工作。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调研,对其有关要求及需征求的意见及时做好书面反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局机关起草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我们按规定提交答复建议等材料或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我局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立、改、废的变化情况,认真予以清理修订,并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和《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重新制订印发了《益阳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在益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益阳统计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四、推进统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今年我局涉及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数据管理、统计调查研究、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开支、规范性文件制定与重大统计行政执法决定等其他需列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的有关重大事项,均按照我局制定的《益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在局务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好相关的会议记要,同时,对于应公开的事项,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及时的公开。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认真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决策讨论。二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今年我局继续聘请权威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指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和工作制度,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都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落实“三项制度”。市统计局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健全制度机制,规范统计执法和查处流程,增强执法设备保障,进一步落实落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市统计局新调置一台执法电脑,购置一台便携式打印机、2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为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完善统计执法行为规范。一是健全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流程。2021年12月,市统计局修订《益阳市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统计执法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职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市统计局根据《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和《湖南省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在执法开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流程,统一文书式样,规范执法程序,同时积极邀请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执法检查,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了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制度执行;三是对执法检查需立案处理的单位能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按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进行处罚。 (三)组织参加案卷评审工作。按时向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和市法治办报送统计执法情况,并报送统计执法案卷参加案卷评审工作,对省执法局反馈的案卷评审意见对照执法流程和案卷整理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六、持续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市统计局按照《益阳市市本级“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扎实开展“走流程”行动。积极向企业单位宣传和宣讲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认真梳理本单位服务事项和体验便民服务事项确保流程通畅,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严控涉企检查。所有日常涉企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严格控制,同一部门不同机构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所有检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益阳”网站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统计信息网站和政府门户网合格达标。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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