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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09 15:12:43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

住    所

益阳市大桃北路516号

法定代表人

江云辉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1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1至12月,市中心共受理案件170件,办结80件,解答法律咨询1280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具体来讲,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积极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确保了南县、沅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二)开展了服务接待窗口整改活动。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受理、指派。(三)履行了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控案件受理、审查、承办、质量监督等程序,落实了跟踪回访、质量考评、援务公示,法律援助办案实现零举报投诉。(四)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力度。全年共编印印发法律援助宣传海报3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约3万份,一批法援专题报道在益阳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出,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经费与办案补贴标准较低;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力量亟待增强;案件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宣传工作有待深化。下一步工作打算:1、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支持,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尽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加快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3、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扩大影响面和群众参与度。4、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专家库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