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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5 15:00:02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进行社区服务指导和联络;开展面向老龄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住    所

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

李锡章

开办资金

17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6.1

187.5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15年我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发展创新”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孤残儿童工作重心,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保证了学习效果,很多同志结合工作实践,写出了阶段小结和心得体会,干职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明显提高,爱岗敬业精神得到明显加强。“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二、认真做好保育寄养工作。首先是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了保育员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保育科和保育员工作职责,并认真督查落实;再次是加强医疗保健工作,重点是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计划免疫做到一针不少,婴幼儿发病率、住院率明显下降,没有发生一次医疗、保育和安全方面的差错和责任事故。为了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我中心继续维持了寄养家庭模式,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慎重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城郊家庭作为寄养基地,寄养之后,坚持每周上门探访一次,定期体检,送医送药上门,并做到每次有记录、每月有总结、每季有一次儿童成长报告,确保寄养的孩子得到了较好的照料,健康的成长。三、收养安置规范合法。 一年来,我们依法接收了辖区内弃婴、残孤儿童1人,每个婴幼儿都建立了完备的档案资料。全年共依法安置了1名孩子。在收养安置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把弃婴来源关,做到了手续完备、材料真实、服务热情。受到了收养中心和收养家庭好评。全年接待国外收养家庭回访共5次,在涉外接待中严守外事纪律,做到既热情接待又内外有别。四、严格规范内部制度管理。财务上我中心坚持按章办事,汇审联签,按章合理使用每笔资金,做到了无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