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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救助管理站益阳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31 15:31:55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益阳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和安置工作。

住    所

益阳市重塘冲巷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春华

开办资金

100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05.9

1170.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已按照规定执行。

1、我站支部以积极创建市直工委党建示范点活动为主的党务工作,支部组织各类活动20余次。救助工作,认真做好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返乡、安置、救助,积极主动进行上街救助、劝导救助和源头救助。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6075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075人次给予了救助。本省籍1837人,外省籍613人,地址不详3625人,男性3424,女性2651。特殊人员救助:未成年人276人,老年人305人,危重病人18人,精神病人3492人,痴呆傻275人,临时安置 92人次(站内17人)。上街劝导救助382人次、出动车辆400多台次,源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47 人次,救助率达100%,救助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事故,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救助工作任务。基建工作,主要是完成了新建流浪人员救助楼的竣工和相关配套设施配置。 2、强化管理,按二级救助机构要求完成了各类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进行了细化,对办公秩序和救助宿舍进行了量化管理。积极开展创示范窗口、示范岗活动,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特别是上街主动救助和夜间巡查计划,对外护送都能按要求落实。 3、不断完善了对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发生。下乡走访救助7次,救助困难未成年人147人。 4、积极进行上街主动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 今年上街劝导救助382人次、出动车辆400多台次。 5、积极拓展救助安置渠道。今年我们通过购买服务,通过社工服务中心救助安置17人,为弱智流浪人员康复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