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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公示(益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31 15:58:17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据仲裁法受理民事、经济纠纷。

住    所

益阳市康富北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曾戈彬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

18

网上名称

益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15年是第四届益阳仲裁委员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仲裁制度,提高公信力”精神的基础之年。在中共益阳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的联系指导下,我委面对人少、事多、任务繁杂的实际,积极践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实现了换届后仲裁工作平稳过渡。 一、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一)召开了成立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仲裁委员会换届的文件规定,第三届益阳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应予换届。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法制办、工商联、司法局、工商局等部门的配合之下,换届工作进展顺利,换届方案经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审核批复,2015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行文批准成立第四届益阳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兼任,2015年2月6日召开了成立大会,省法制办纪检组长龚大鸣、副巡视员郑国安,市直机关、县市区政府有关领导,仲裁员等 80 多人出席会议。 (二)制定了本届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划。第四届仲裁委员会任期为五年。2015年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规划,确定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保障措施。其中“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包括带好一支队伍,做好两项规范,抓实三项工作,树立四个形象。一是带好仲裁员这支队伍;二是着力规范仲裁委员会财务管理和仲裁规则;三是抓实仲裁宣传推介、仲裁分会建设、专项仲裁庭建设工作;四是树立公平、公正、快速、廉洁的仲裁形象。工作目标明确为力争在本届委员会任期内仲裁常规受案和仲裁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常规案件115件、仲裁收入130万元)按照每年递增10%的比例,即到本届委员会期满时止,当年常规受案达到200件,仲裁收入达到300万元。 (三)修订了规章制度。在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完善制定了《益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益阳仲裁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益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益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四)强化了管理措施。按照《仲裁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80名仲裁员,其中城区59名,县市区21名;调整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执业监督委员会人员;保留仲裁分会、取消驻外办事处;仲裁收入全部进入财政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各种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项目支出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湘仲登字03号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