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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30 16:09:54    文档来源:市委编办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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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00MB1H69339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黄勇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受理、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市级执法事项和全市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县(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辖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益阳市赫山区团圆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

黄勇

开办资金

52.0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07

52.05

网上名称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7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因固定资产折旧,我单位申请了将开办资金由69.07万元变更为52.05万元。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执法有力度更有温暖。在执法工作中,对企业违法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积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帮扶整改为主,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2024年,我市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25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04件,处罚金额约922.7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件,办理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件6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办理免罚案件42件,免罚款数3627.62万元,轻罚案件47件,轻罚款数750.55万元。 (二)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一是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全市2个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开展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制定《2024年-2025年特护期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共检查企业16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52人次,发现问题91起,立案查处28起。三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83家,发现问题43家,立行立改43家,立案查处6家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四是开展砖瓦、锅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砖瓦、锅炉企业97家,发现问题47家,立行立改47家,立案查处2家。五是开展砂石堆场专项执法检查,组织砂石堆场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14家,罚款15万元,清退14家。六是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抽检12家加油站,对加油枪油气回收规范操作和油气回收设施管理提出了指导,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利剑行动持续扎实推进。制定《2024年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成立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我市各级各部门共计出动风险隐患排查人员1130余人次,共计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696个,立行立改问题940余个,办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69件,办理办结群众生态环境类信访投诉244件,发放有奖举报资金6000元,发布宣传报道166篇。 (四)环境信访工作不断优化。2024年全市受理信访件1672件(含来信11件,来访9批24人次,全国信访举报管理平台转办221件,各种网络舆情66件,部交办4件,省交办9 件)。市本级共受理环境信访件789件,办结729件,办结率92.3%。全市环境信访秩序持续好转,2024年未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环境信访群体性事件。 (五)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不断筑牢。一是完善环境应急执法装备,向市政府申请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82.656万元,采购了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装备。二是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成立2支由业务骨干和外聘专家组成的常备式突发性环境应急机动队,并在汛期设立生态环境应急综合研判、现场处置、应急监测3支工作小组,针对汛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管理,2024年市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数为25家,其中重大等级2家、较大等级5家,重点对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及修订工作。四是开展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组织沅江分局、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等部门,模拟了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液氯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2024年,我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六)日常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完成了对31家特殊污染源、140家重点污染源、55家一般污染源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牵头发起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企业/单位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格落实两报一免制度、正面清单制度、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的制度、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检查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等,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三是调度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支队共初核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件,初核相关文书45份,组织召开支队案审会、听证会及撰写案审会纪要、听证报告等相关文书,适时调度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催告当事人缴纳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推进,印发了《益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年实施方案》、《益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等文件,并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固体废物系统申报、新污染物调查统计、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辐射环境监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 二、亮点工作 (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资江干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与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签订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 (二)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完善。探索制定了《益阳市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益环发〔2024〕17号),并于2024年11月21日印发,该制度对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11种违法行为的适格对象分别给予不同的执法观察期限,规定整改达到相关要求后依法不予处罚,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的容错空间并及时进行纠错。拟定《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几条硬措施》,措施内容涉及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内部审批流程、优化在线数据异常检查等八个方面。 (三)专项整治工作纵深推进。一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以机动车检验机构为重点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整治工作。全市共计排查机动车检验维修机构132家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102个,已整改到位94个,立案查处18家,现已处罚13家、罚款86.778万元。二是开展两打专项整治,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全市共办理涉危废案件2起,其中1起行政处罚案件、1起入刑案件,罚款10万元;办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3起,其中行政案件1起,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2起,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典型案例1起。三是开展小散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小散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支队、城区三分局积极开展小散企业排查清理整治,目前排查159家,立案查处10起,取缔关停9家,搬迁1家。 (四)执法业务培训成效显著。组织理论学习和实地培训18轮次。如聘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原二级巡视员喻旗就借中央环保督察助推高质量发展及环境违法者作弊的监管对策向全系统执法人员授课;邀请专家为执法人员系统讲解新执法装备的使用理论和实操技巧;由执法大练兵优秀个人传授非现场监管、交叉执法经验。积极参加省级执法大比武,在2024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中获辐射执法类团体三等奖。 (五)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取得实效。一是积极应对省级执法稽查,认真组织市级执法稽查,2024年7月,支队全面配合来益稽查组的相关工作,并根据执法稽查意见书积极整改落实,获省稽查组肯定;2024年6月,支队对南县、大通湖开展日常稽查;2024年10月,支队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以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的方式对大通湖分局、高新分局、安化分局开展执法稽查。二是积极应对各级案卷评查,积极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多轮线上线下案卷评查。2024年9月,徐志伟、储梦莹两名同志前往省厅参加省级案卷评查,徐志伟同志荣获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案卷交叉评查优秀评查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1.加大环境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压实区县(市)执法办案责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处、有案必移,对恶意违法者严惩不贷,始终保持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行动。计划组织1-2次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查找改进各区县(市)在开展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我市执法队伍的执法行动。3.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统一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安排组织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4.加大打好蓝天保卫战执法力度。扎实落实生态环境部部署的2025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特护期重污染天气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高风险ODS行业专项执法检查。5.加大打好碧水保卫战执法力度。统筹推进重点时期、重点领域的涉水污染执法检查。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中心的执法检查,强化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溯源执法,加大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继续组织涉铊、锑等重点风险企业专项执法。6.加大打好净土保卫战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涉镉等重金属排污单位的执法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执法监督。 (三)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7.开展两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8.持续推进利剑行动。按照《2024年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要求,严密排查和防范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编制风险隐患清单并定期调度,强化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稳妥有序化解各类风险。 (四)深入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9.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手册》,实时调度、迅速响应,强化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要求。10.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工作。利用四位一体监控平台、电力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及无人机等科技监侦手段,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环境风险,及时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核查。11.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应环境应急设备,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五)强化环境信访处置。12.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环境诉求。持续做好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市长热线、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及其它各类信访投诉平台及群众上访等信访件的受理办理工作;4台协助各区县(市)大队规范各类信访投诉件受理、调查和回复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信访人员的业务能力;依据上级相关信访工作的考核评分指标,加强对各类投诉件受理、调查、回复的审查、抽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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