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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益阳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30 16:39:03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益阳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根据授权,主管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

肖彬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登记条例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一、2015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市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18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98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75元,比上年增长5元。全市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1.67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25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25元,比上年增长5元。 (二)特困供养工作。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2879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32286人,集中供养对象10593人,集中供养率24.7%,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9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920元/人,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亿元。全市完成1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共投入建设资金1992万元,新增床位692个。 (三)医疗救助工作。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0.07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合参保33.89万人次,住院救助2.87万人次,重特大疾病救助0.92万人次,门诊救助2.38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523万元。 (四)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实施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2706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31万元。 (五)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我市共受理城乡低保核对147317人次,核对清理不符合对象3202人次;公廉租住房核对99801人次,核对清理不符合救助对象13268人次。 二、救助政策逐步完善 三、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一)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 (二)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良好。 (四)“救急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取得新成效。 四、服务管理逐步规范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在管理方法上实现新突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实行全方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开展创优评比活动,提高服务质量。2015年4月,在高级技工学校举办了两期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对129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了系统培训,通过劳动部门的考核测试,参训的养老护理员实现了100%持证上岗。 (三)创新工作思路,培育工作亮点,在救助政策上实现新突破。全市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措施,培育工作典型,并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工作开展。低保动态管理方面,赫山区部分社区注重挖掘不要政府救助、自谋出路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事例教育引导广大特困群众通过劳动脱贫致富,对主动退出低保的对象以光荣榜的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宣扬。去年以来,全区先后有近千户家庭条件好转或已再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主动退出了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方面,南县大力引进社会资金补充农村敬老院建设,有效缓解了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在医疗救助方面,在全面实施“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和“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对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6-22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