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编办发〔2016〕118号
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编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应当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单位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示的单位只网上申报年度报告报送纸质材料不予公示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均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31日前,各事业单位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6年度报告。2017年6月30日前,登记管理机关受事业单位委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市直指定网站为“益阳机构编制网”(www.bb.yiyang.gov.cn)。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网上申报受理后下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网上图片上传);
3、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经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盖章证明的2016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或资产损益表);
4、业务范围涉及持有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须网上上传有效期内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报送年度报告时办公用房已超过租用期限或使用期限的,需网上上传加盖举办单位印章的新住所证明,提交加盖举办单位印章的新住所证明复印件;
6、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除法人证书副本外,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应一式三份(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各留存一份)。
四、报送和公示工作程序
1、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本单位上一年度的运行状况作出简要总结。
2、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相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全部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手机拍摄成图片并经压缩后上传。
3.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等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回复事业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退回补充材料与修改。
4、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受理通过后,事业单位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A3或A4纸双面打印),签署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示的委托意见,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后,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核实。
5、登记管理机关将事业单位递交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受理材料进行比对,核实无误的,进入公示程序,在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材料与网上申报有出入的,退回并要求补正后再递交。
五、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进登记QQ群文档查看“光盘与图片登录解决方法”,运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与图片登录进入主界面。
2、登录《事业单位在线》找到“事业单位用户登录”,点击进入网上登记系统申办页面。
3、点击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
4、使用光盘的单位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光盘绑定时输入的用户名),使用图片的单位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网上登记系统,点击《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5、在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6、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016年度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图片文件上传要求:字迹清楚、图片端正、按序排列、不重复上传。如图片过大,需压缩后再上传(专用光盘上有“事业单位图片压件下载与缩程序”可下载。通过压缩后的图片自动保存到了C盘:/SYDJ_TPYS/pictures)。
7、点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钮,点击提交。
8、提交成功后及时查询回复信息。
9、收到受理通过的回复信息后,从网上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受理未通过的,按回复信息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提交。
六、有关要求
1、年度报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报送情况纳入举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另因登记系统升级原因,未按时申报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将自动进入冻结状态,故请各举办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各事业单位,督促其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情况要真实有效。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各事业单位填写年度报告书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少报、虚报、瞒报;介绍业务活动等情况要简明扼要;要加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年度报告坚持先变更后公示。事业单位要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单位对登记事项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如有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一律先申报变更登记,交回法人证书正、副本,换领新的法人证书,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待变更后再申报年度报告,确保公示登记事项真实有效。根据上级要求,县(市、区)和市直事业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发新证工作。
4、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县(市、区)要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通知》的规定(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对本级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示。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理纸质材料地点:1月至3月,市政务中心三楼西大厅,联系人:胡建新、张德文,联系电话:4239685,QQ群:“益阳事登之家”。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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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