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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08 11:23:04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工伤待遇;负责征缴工伤保险费,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监督工伤医疗费用使用情况;为工伤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益阳市益阳大道世纪大厦1089

法定代表人

唐爱国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14

28.38

网上名称

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我市工伤保险处今年以来在省市两级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各级领导亲切关怀下,秉承务实求稳的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开展有序,事业平稳发展,圆满完成了2016年的各项工作。为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工伤保险全面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到201612月底,全市共有350167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73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344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4.8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559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158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3600万元。(老工伤预留) 市本级到201612月底共有108201人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4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197万元,基金共支出5433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4438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662万元。(老工伤预留) 二、主要工作 今年来,工伤保险处围绕“服务”二字做文章,针对各项日常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一)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减轻企业参保负担,进一步强调服务精神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湘人社发【20156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15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经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51116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益人社发〔201562 号),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从201611日起,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标准分别是: 0.8%1.0%1.8%2.0%2.2%2.4%2.6%2.8%。各行业对比原来一类1%,二类2%,三类3%的费率,均有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同时,年底将根据本地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基准费率后,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结合参保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事故发生和工伤保险费支付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分单位实行浮动费率,确定单位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既保证了基金的平稳运行,又减轻了企业的参保负担。 经过前几年的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拥有了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包括建筑业)已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二)规范经办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坚持做到对每起申报的工伤事故及时录入系统,调查稽核科做到逢案必查,并对重大工伤事故第一时间协同工伤科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合理的治疗。在费用支付方面,严格了审核制度,对每笔费用严格按照“三个目录”进行审核支付,并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对于符合规定的费用,做到应支尽支;对于涉嫌骗保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五例骗保行为。 医疗监管日益加强。今年来,为确保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加强了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对每个需要大额费用的工伤职工都做到了上门监管和调查。要求医生尽可能的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同时自费药品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方可使用。坚决拒付不符合支付项目和标准的费用,从源头上节省了基金的开支,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规范前台制度,强调首问责任制,拒绝推诿,提升服务态度。在前台使用规范服务用语,实行微笑服务。对于前来咨询政策的工伤人员,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到底的原则,严禁在部门和部门之间踢皮球,确保群众带着疑问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加大“老工伤”统筹力度,切实服务民生。解决好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工伤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湘人社【201545号文件,我们对市本级改制企业一到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等待遇进行了调整,并落实到位。目前,市直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已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对市本级五千多名老工伤人员建立了工伤档案,明确了受伤部位,以便于这部分人更好的享受旧伤复发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待遇。 (三)严格制度管理,全面保障服务能力 一方面财务各项工作严格按章办事,确保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转,也为提升工伤保险服务能力,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出了巨大贡献。 另一方面,建立严格明细的档案制度,根据省厅要求进行业务档案整理,并下发档案整理要求敦促区县市遵照执行,方便了群众查找工伤档案,全面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要以扩面征缴为中心,以保障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优质服务为抓手,全面保障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再上一个台阶。 (一) 继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在巩固已有参保的基础上,要以矿山、建筑、餐饮服务业为重点,推动以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参保。推进机关单位参保,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二)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一是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加大与安监部门的协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职业病危害,促进安全生产。依法积极稳妥的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 (三)夯实基础,完善基金监管 要依法打击骗保,加强窗口建设,简化经办流程,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强加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以制度和信息化手段完善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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