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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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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根据《益阳市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对中心城区土地实施储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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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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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贺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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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8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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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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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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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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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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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37 |
225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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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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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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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做好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审核报备工作 中心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监管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县市区及列入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开发区科学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控制各地土地储备和融资规模,规范土地储备流程、防范土地融资风险、发挥土地储备在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 2、进一步开展融资平台和开发区名下储备土地清理工作 清理了储备中心大部分的历史档案和市政府各融资平台公司的数据,完善了土地收储、供应工作流程和项目受理审核要点;理顺了项目成本核算程序;明确了项目负责制度;使土地储备、供应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日常轨道,储备土地成本核算体制及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纳入日常工作程序,完善了业务制度。较好的完成融资储备土地备案审核,明确了备案意见书格式、程序和要求,并同市财政局与财政厅衔接对经备案的土地纳入融资规模审核,得到了省厅的好评。 3、确保土地储备信息录入和机构名录年度更新工作 依托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通过机构信息管理、规模计划报备、储备土地备案、资金收支和融资监管,设立专岗专责,做到用好系统平台,在今年11月8日全省土地储备工作座谈会上通报的38家红灯预警地区不仅益阳市本级榜上无名,益阳所辖各市、县、区都无一家通报。同时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完成了全市9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年度更新。 4、加强土地收购储备流程的完善和管理 2016年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68宗,面积(4312.34亩),供应18宗(68.57亩),成交金额43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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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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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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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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