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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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的建设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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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办事处朝阳路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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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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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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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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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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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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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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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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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益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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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有关变更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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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成2017年棚改计划的申报工作。省厅基本确定益阳市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为35264户,项目76个。其中:货币安置30085户,实物安置5179套。提前开工的综合整治棚改项目15个,4338户。 (二)完成全省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我市桃江县杨家坳保障性住房小区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示范项目,省厅单独奖励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400万元。 (三)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我中心两个提案都为主办件,四季度我们完成了六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分别与桃江县、沅江市两位提案牵头人交流意见,形成了最终的回复意见。 (四)做好绩效考核、立项争资资料汇总和重点民生实事的数据评估认定。 (五)完成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工作。 (六)完成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自纠工作。 (七)配合做好2017年跟踪审计的工作对接。 (八)根据要求完成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工作。 二、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积极立项争资。一是积极组织向省住建厅申报并经审批了2016年计划项目。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省有关投资补助政策新动向,加强工作汇报,争取更多补助资金支持。2016年,累计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15.62亿元;二是提前做好2017年预计划申报。组织完成了县(市)城市棚改的政策性审查,提前做好了立项争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联系沟通,加强对区县(市)的政策指导,争取棚改贷款。至11月底,全市除高新区外7个区县(市)和市城建投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累计申请棚改贷款49.43亿元。其中:向国开行申贷30.7亿元,已发放4.6亿元;向农发行申贷18.73亿元,已发放11.43亿元。 (二)抓好项目实施。一是及时下达目标任务。提请市政府召开了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下达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与各区县(市)和市直实施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二是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要求各实施单位通过直接货币安置、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和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等方式,提高货化安置比例,缩短安置周期;三是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指导和跟踪调度,狠抓项目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指导和督促征补工作;四是加强调度管理。对项目实行月调度,会同省巡查组进行专项巡查。对建设用地落实不好、进度较慢、征补工作任务重的实施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印发了情况通报,促进建设进度。截止11月底,城市棚工户区改造均按年度计划实现开工。。 (三)规范制度建设。根据益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7年底前要完成中心城区95%的棚户区改造,组织编制并由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中心城区2016-2017年两年棚改计划》。制定出台了《益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城市棚户区验收暂行办法》、《益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立健全了涵盖计划申报、项目建设、示范创建、目标考核全过程全方位的政策体系,从制度上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有序推进。 (四)强化分配管理。今年以来,我市一方面加快推进结转项目的扫尾竣工和基本建成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公租房交付使用,为提高分配入住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重点加大了对已分配未及时入住零散房源的清理和配租力度;同时还加强了对企业筹建、定向配租的公租房项目的监管力度,提前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房屋分配方案、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和储备,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即可迅速分配入住。截止目前,全市历年共开工建设公租房66549套,累计完成公租房入住48369套,入住率72.68%。其中:年内新增入住13201套。超额完成年初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公租房租赁补贴采取按季度、由银行直接代发的形式发放,全市全年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7080户、2066余万元。新增发放460户,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勤管理、车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按国家、省要求,指导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情况信息公示公开。三是高质量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国家、省、市各类信息报表152项,实现“零差错”工作目标;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召个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发布宣传报道3篇;五是做好相关接待会务工作。中心全年共组织会议5次,迎接国务院、省检查7次,组织督促检查4次;六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红色教育和干职工业务培训、走访廉租房住户等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强化廉洁自律。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2016年住房保障经费开支为年计划的83%,招待费用同比去年减少26%;二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三是根据中心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层级监管的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关于2017年工作设想 (一)全面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1. 严格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及项目落地工作,严格开工率、基本建成率、竣工率、货币化安置率“四率”考核,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2. 狠抓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对棚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不漏建立台账,列出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倒逼工作机制,真正把每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 着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强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货币化安置办法,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县(市),加大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我市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达到60%以上,落实商品房去库存。 4.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继续抓住国开行、农发行贷款支持棚改这个机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二)切实做好公租房竣工分配入住管理工作 狠抓在建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多建成、早入住。确保2015年之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90%以上,完成省厅下达的分配目标任务。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对公租房按照普通商品房物业管理标准,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健全符合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文件规定,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政策,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探索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畴。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督办检查 1.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建立个人住房和收入信息系统,实行住房保障建设、分配、退出等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数据填报及核对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报送。 2.强化监督检查。一是配合住建厅做好对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的巡查工作;二是按省、市要求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落地、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棚改融资、分配入住、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强化保障性住房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信访受理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保障房的审计工作,并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培训工作,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棚户区改造相关业务及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学习,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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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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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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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