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22 11:37:14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0446888622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湖南省益阳市船舶检验局、益阳市航务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对船舶、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技术检验、地方航道管理、养护、港口水运管理、并按规定征收规费。

   

益阳市金山南路299

法定代表人

李文斌

开办资金

197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81.12

1633.92

网上名称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政务

从业人数

3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登记条例及细则执行,2017年未申办变更登记事项。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20171218日) 2017年,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要求,全市水运系统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为重点,“两学一做”为中心,加强水运管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水运安全至今连续5年实现“双零目标”,确保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双创”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水上安全监管,确保了水上安全形势稳定。2017年,全面开展了隐患清零、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月安全月、防汛抢险、防治船舶污染等专项活动,2017年度,益阳市海事系统共计出动海巡艇5512艘次、海事车1783车次、人员19892人天,检查船舶12043艘,实施行政处罚355件,罚款388万余元,治理处罚船舶超载54艘,罚款93.7万元,发现整改安全隐患655起。全年至今未发生人员伤亡水上交通事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一是加强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元旦、清明、五一、端午、高中考、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段,我局加强了安全监管,强化了重点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了安全隐患。区县(市)海事处,加强水上旅游区的安全巡查,严厉打击了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端午节各单位派出海巡艇对通航河段举行的龙舟赛活动进行了交通管制和安全维护,确保了龙舟赛活动的安全开展。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益阳市水运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方案》等9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基层海事单位按照方案,每月开展了辖区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清理摸排,建立了月度安全隐患台账。每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上,我局向各区县(市)海事单位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交办单》,督办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预案和责任人员,确保了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2017年下发了10期安全巡航检查与视频监控通报,安全隐患289起,其中安全巡查103起,视频监控186起。三是加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方案,各基层海事单位加大了工作力度。123日,一艘小型木质渔船在沅江市长江客运码头违法搭载5名旅客,海事执法人员将当事船主吴某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了拘留;27日凌晨4点,沅江处在开展非客船专项整治行动中,对4艘装载采摘藜蒿32人的农用船强制拆除动力、没收船舶设备,并对4名驾驶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11日下午5时左右,“湘沅江渔70626”木质渔船非法载运5名采摘藜蒿人员,执法人员将其移送渔政部门处置。桃江处4月份与松木塘镇政府开展联合行动,取缔了5艘非法旅游船。安化处5月份在柘溪水库打击取缔一艘无证非法旅游船。直属分局对资江十洲公园非法从事水上游玩的6艘玻璃钢小艇实施了强制拖离。切实有效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威慑影响力,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水域的安全。 (二)全力抗洪抢险,确保水上安全。6月底至7月初,益阳辖区连降大到暴雨,资水益阳段水位陡涨,流速加大,630日,资水从上到下陆续全面超过警戒水位。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我局下达了资水渡口临时停航令,局机关、直属分局与山区两海事处,按防汛工作要求全部进入了24小时防汛应急工作状态。71日,益阳水位超过39米后下达了资水辖区全线停航令,72日,益阳洞庭湖区达到停航封渡线,我局对运送防汛物资外的船舶全部采取了禁航交通管制。辖区各海事单位出动海巡艇,加强重点航段防汛巡查,检查锚泊船舶人员值班情况,督促船员加强防汛值班,并征集多艘拖轮在重点水域抢险,成功处置8起水上险情。一是71日凌晨转移志溪河口遭洪水围困的航运公司老旧家属楼内的42名群众;二是71日晚成功救助资阳区长春镇甘溪港村子堤溃口,10艘锚泊在堤外的船舶脱险;三是71日在接城堤河段、72日在黄泥湖河段、73日杨家洲河段分别成功处置“中化号”、“长益号”挖砂船和“湘安化机3311”自卸船走锚断缆失控下流险情;四是73日晚至4日上午,克服大桥净空高度不足等困难,征调押送12艘自卸运砂船运送22千多吨砂卵石至赫山区羊角大堤特大管涌坍塌现场,为大堤的紧急抢险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3日晚,在大堤已下陷随时有决堤危险的情况下,直属分局副局长邹阳陪同自卸船驾驶员向大堤出险处打压卵石,自卸船停出险大堤时,自卸船上的驾驶员说:“这是要我来沉船护堤呀”,邹阳回答:“放心,反正我陪你”,正是我们海事人员不怕牺牲的精神,为保护大堤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此次抗洪抢险中,我局共出动海巡挺520艘次,巡逻车189车次,海事人员1182人次,发出安全预警信息11000多条,处险32次,救助遇险船舶20艘,救助人员94人。 (三)加强水运行业管理,规范水运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港口运输管理。全年水运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为2.5亿元,目前已完成3.04亿元,完成率121.6%2017年,预计全市港口吞吐量完成2018.995万吨,货运量2551.3849万吨,货物周转量717523.6975万吨公里。与去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36.2%17.86%18.76%。全市水运经济发展态势平衡稳定。二是开展规范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检查船舶5767艘次,查处违法行为船舶706艘次,处罚金额379.1万元,其中船舶标识不规范169艘次,超载航行293艘次,船舶配员不符合要求189艘次,滞留船舶13艘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7起,行政拘留13人。三是强化船舶检验工作,加强船舶船员管理。2017年船检工作任务重、业务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为此,船检部门克服困难、加强服务管理,确保了益阳船舶工业发展的需要。2017年完成建造检验发证330艘、102079总吨、91172.48千瓦、119578载重吨、7197客位;完成设计图纸审查120套,船用产品检验2893套;完成营运检验1190艘次、966033总吨、408576.17千瓦、1090876载重吨、9167客位。2017年,加强船舶船员行业管理,组织宣贯了《船舶登记办法》和《船舶登记规程》,规范船名授予、核准工作程序,完成了船舶登记系统升级和使用。开展标准化渡船船舶登记工作,桃江19艘标准化渡船严格按照省厅、省局要求全部完成船舶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共发放各类船员适应任证书1009本、船员服务簿771本。培训机构共举办了13期船员基础安全培训班,培训船员1000余人,二期航行长江干线各类高等级船员培训班,培训船员200余人。全面开展内河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工作,共采集船员信息、证书核对3682人。31日前圆满完成了小型船舶驾驶员信息补录工作,全市共补录小型船舶驾驶员1300余人,极大的消除了水运通航船舶船员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促进了船舶的安全航行。2017年,办理船舶登记各项业务510件,新增船舶68艘,61608总吨;注销24艘,28697总吨;报废15艘,2336总吨;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91艘,抵押金额20455万元。 (四)加强海事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程序。一是强化组织培训,规范行政执法。2017年,组织50人参加了省局的海事行政执法资格培训,8人参加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考试;办理海事行政执法证和到期换证79本,组织执法人员16人次,参加了交通运输网络培训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的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学习,组织全体干职工参加了“如法网”学习,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提升了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梳理了权利清单。调整2015?2016年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29项。整理规范性文件,申请市政府法制办批准了继续施行201222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是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年初、年中对直属分局等单位行政执法125份案卷进行了抽查,完成了省厅考核小组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四是落实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政府、省发改委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直属分局办理的144件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在双公示系统公示。五是积极参与并组织市直水运企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按照“创文”“创卫”的标准对办公室内外进行了整修,对庭院开展卫生整治,及时更新宣传栏,拆除违规旱厕2个。先后14天、分4批次,组织138人次担任文明劝导员。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参与了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加了“禁毒之声 唱享健康”的益阳站活动。发放综治宣传资料230份,组织参与综治民调3次。接受了高新区、金银山街道、金山社区以及交通局(组长单位)、610办、公安禁毒办、护路护线办的综治年度考核,综治工作获得了好评。 (五)抓好党建工作,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海事实际,不定期通过《益阳海事QQ群》和《益阳海事微信群》明确“两学一做”教育内容。选送5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发展了3名新党员。开展了海事系统内2个党委、1个总支、12个党支部、511名正式党员、2名新发展的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通过了省局、市直工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各项党建工作检查7次,并得到一致肯定。二是持续推进廉政建设,提升社会满意度。2017年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制定下发了《2017年纪检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洁履责意识。对局机关副科长及以上干部、直属分局班子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送达了廉洁自律提醒函,纪委书记组织对直属分局提拔的9位职能科室负责人、新港公司2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三是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调查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尤其是“推、拖、卡、拿”等方面的现象。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署对市直水运系统的“中梗阻”开展实地查访,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市直水运系统中进行访谈和提醒,确保了工作的落实。利用微信群和海事QQ群,实时转载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动态,切实加强了监督。四是履行监督职能,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不定期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7次,配合交通运输局交叉检查兄弟单位财务、工作纪律2次。严明节假日廉政纪律,逢假必强调,逢假必检查,保证了八项工作纪律落到了实处。五是抓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在内部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水运燃油费补贴、船舶拆解、渡口渡船改造等惠民工程加大督查力度,制定完善了水运燃油费补贴登记台账,确保了各项专项经费的落实。 (六)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为弥补2018年经费缺口,积极向财政争取船检中心专项工作经费335万元。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布署,圆满完成了各区县(市)海事处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向市财政局办理了资产报废手续,切实抓好了2016年资产盘盈、盘亏的核实认定报告。 (七)加强企业管理,化解主要矛盾。2017年,水运企业职工诉求矛盾突出,在市交通运输局强有力的领导下,我局积极应对信访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接访56人次,处理回复市长热线19人次,网上信访件21件,回访满意达96%。其中,妥善处理了原市轮船公司200多名党员的关系归属问题,晏宏发的住房问题;化解了市水运公司多名拆迁户的诉求问题;做好市航运公司的内控维稳。全年(特别是十九大期间)未发生赴省上京信访事件,确保了企业的整体稳定。2017年,水运企业班子成员克服困难,冒酷热、攻难关,“5+2”、“白加黑”,切实抓好拆迁工作。 (八)切实加强海事文化宣传,提升海事形象。2017年,加强海事信息宣传报道,办好了“海事文化宣传栏”,各网站媒体累计采用信息122篇次。其中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频道采用1篇次,交通运输部网站采用2篇次,部海事局2篇次,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采用10篇次,湖南日报采用1篇次,湖南卫视采用1篇次,湖南经视采用1篇次,省局网站采用46篇次,省水运杂志采用6篇次,益阳日报4篇次,益阳电视台采用1篇次,市政府网站采用3篇次,市交通局网站采用44篇次。提前6个月完成省局全年计划报送任务,超任务22篇次,完成年计划的191.67%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60311日至2021031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